黄山市屯溪区开展托育机构、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
近日,黄山市屯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按照《安徽省2026年托育机构、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托育机构、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
检查中,执法人员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版)的相关规定,对托育机构、幼儿园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窗地面积比、照度等情况进行检测;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相关要求,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的防眩光措施、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均匀度等情况进行检测;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对中小学教室采光(窗地面积比)、照明(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面照度及均匀度)及教室人均面积进行检测。
此次抽检,共检测托育机构3家、幼儿园3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3家、学校2家。下一步,屯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将抽检结果在区卫健委网站进行公示,并对达不到采光照明标准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置,同时,将抽检结果反馈给区卫健委、区教育局,督促不合格单位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黄山市屯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程玲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