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举办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卫生法制培训班
发布日期:2026-05-08浏览人次:41

歙县举办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卫生法制培训班

为全面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强化经营者的法治意识与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卫生安全风险,近日,歙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了全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卫生法制培训班。来自全县各类公共场所的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了培训。

开班仪式上,歙县疾控局局长胡晓香作动员讲话。她指出,公共场所卫生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各经营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深入学习法规政策,严守行业规范,聚焦关键环节,主动开展自查整改,做到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同时,要求各卫生监督协管员强化履职担当,加强日常巡查与指导,凝聚监管与经营合力,共同守护群众健康安全。

本次培训,围绕《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解读、公共场所通用卫生规范、投诉热点分析及假期监管要求等内容展开。授课人员结合典型案例与监管实际,详细讲解了卫生管理标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切实提升参训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全县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卫生法治观念,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为持续提升公共场所卫生服务质量、夯实公共卫生监管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

 

歙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刘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