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开展冬季游泳场所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6-02-04浏览人次:22

歙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开展冬季游泳场所监督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冬季游泳活动卫生安全,2月3日,歙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冬季开放的游泳场所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水质消毒措施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游泳者健康承诺制度推行情况,各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档案建立、池水自动循环过滤设备和自动加氯设备运转情况,补水专用水表及游离性余氯、pH值、浑浊度等水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检测频率、卫生相关信息公示等重要环节。

在开展常规监督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利用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对泳池水质的核心卫生指标进行了即时监测,检测项目主要包括池水的游离性余氯、pH值、浑浊度等。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在泳池的深水区、浅水区等多个代表性点位取样检测,确保数据能真实反映池水卫生状况。通过快速检测,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苗头,为监督执法提供科学依据,督促场所管理者立即整改。

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并责令立即整改。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对场所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了普法宣传和卫生知识指导,强调规范消毒、定期换水、加强自检的重要性。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有效强化了游泳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排查并化解了部分卫生风险隐患。下一步,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履职尽责,筑牢公共卫生防线,努力为全县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卫生、放心的游泳健身环境。

歙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