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督查
发布日期:2022-03-18浏览人次:206

长丰县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督查

根据长丰县防指办《长丰县疫情防控第三轮、第四轮暗访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近期,长丰县卫生监督所抽调人员分三组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疫情防控督查工作。

此次督查重点对各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哨点)、医务人员(住院患者和陪护)核酸检测、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及防护用品配备等情况。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大部分医疗机构均能够落实入门体温监测和流行病学史询问登记、查验“安康码”等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极少数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意识松懈,对就诊者及陪诊者未查验“安康码”及体温监测、流行病学史询问等信息未进行登记,针对发现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医疗机构,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诊疗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并经核查合格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下一步,长丰县卫生监督所将持续加大对各医疗机构的监督巡查力度,督促各医疗机构加强对医务人员院感知识的培训,提高防护意识,确保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回头看”,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长丰县卫生监督所 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