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疫情防控阶段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0-03-31浏览人次:2358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阜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市卫健委的统一部署下,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负责开展对全市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卫生监督工作和疫情防控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切实履行疫情防控期间卫生健康执法工作职责。

一、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担当作为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我局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按照市卫生健康委职责分工集中精力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各项工作。下发《关于成立阜阳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下设办公室、后勤保障组和4个督导组,再次明确各组职责、督导内容和督导区域范围。领导班子成员带领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深入一线连续奋战57天,对各定点医院、疫点、发热门诊、预检分诊、隔离病房、重点公共场所等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督导,自企业复工以来,还承担起复工企业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任务。截止到目前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79人(次),执法车辆170余台(次),督查督导医疗机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疫点、卡点、公共场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企业等共894家。在督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通报,下发通报、问题清单共18,代拟下发文件8件。立案查处23件,涉及非法行医案件移送司法部门1件。

在官网发布简报信息80余篇,在安徽访谈网、阜阳公众网、阜阳日报、颍州晚报、党报、今日阜阳网、公众媒体及公众号等发布信息90余篇次,媒体公开发布防控知识、温馨提示等4篇,接收市新冠肺炎指挥部及市卫生健康委拨付口罩、酒精、红外体温计、消毒液等防护物资10余批次,接受爱心单位捐赠6批次,物资价值约3万元。

二、履职尽责,督查督导到位

(一)    加强医医疗机构督查督导,增强防护意识。

自1月22日以来,我局肩负着对全市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疫点等的停诊情况、预检分诊点设置、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基础设施、健康观察、垃圾处置、消毒等情况的督查督导情况。截止到目前督查督导医疗机构318家,其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17处、定点医疗机构21户次、医院发热门诊48户次、疾控机构10户次。针对督查情况进行分析后,下发督导通报通报8份,相关文件3份,立案查处4家,确保了疫情防控工作在重点机构和场所落实到位。

为有序恢复我市医疗服务,我局又对全市复诊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督查指导,重点查看了包括个体诊所、门诊部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否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有序恢复医疗服务;复诊医疗机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实名登记及上报、引导就诊情况;复诊医疗机构患者消毒防护用品配置及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情况;“53种不需要输液的疾病及一医一患一室落实情况;医疗机构通风、消毒及医疗废弃物管理等。根据检查情况,复诊医疗机构提出了针对性的六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     加强公共场所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疫情防控工作中我局对辖区内宾馆、商超、汽车站、火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落实《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通告(第1号)》的督查督导任务。针对重点公共场所人员密集、人口流动大、空气流通不畅等特点,督查督导组从“五检查”入手,查方案组织、查员工防护措施、查环境消毒、查入店管理、查防疫宣传,对大型商场超市、宾馆等进行督查督导。截止目前,督查督导重点公共场所333户次,督查宾馆101户次、商场19家、超市75家、理发美容38家。印发督导通报2份,下发问题清单5份,编发超市购物温馨提示1篇,立案查处9家,移交县区处理7件,切实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风险,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密切关注医疗废物处置,严防传播漏洞。

一是从源头保障医疗废物收集物资。协助爱心企业与集中收治医院对接,及时解决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问题;二是严查各医疗废物产出点医疗废物处置。阜阳市二院、市疾控中心作为新冠肺炎疫情救治和防疫的第一线关口,疫情防控期间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实地进行监督指导。对于各医疗机构、疫点和隔离医学观察点也是我们监管的重点,督查督导时要求要关单位要切实做好防护,严格规范新冠医疗废弃物的处置;三是畅通医疗废物转运渠道;四是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终端,保障全市医疗废物的处置要高效有序的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减少感染风险;五是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执法力度,截止目前,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立案处罚5家。

(四)加强消毒产品监管,助力安全使用。

为保障群众安全使用,按照市卫健委《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加大了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消毒产品的检查监管力度和频次。截止目前共督查督导物品生产经营单位139户次,检查防疫物品生产企业33户次,各类商场、超市、药房等销售单位95户次,在对企业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立案处罚6家。

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市场需求,积极配合市卫健委审查批准了8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开通生产线减轻了消毒产品的市场需求压力。为指导市民科学选购和使用消毒产品,疫情期间通过官网和媒体发布了《共同战“疫”,如何选购使用消毒产品》的温馨告知。

(五)加强复工企业督查指导

依据阜阳市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印发阜阳市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指南的通知》,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及时下发《关于开展企业复工疫情防控跟踪指导和防护监督工作的通知》,针对企业人员集聚性特点,督导组重点对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方案、建立疫情防控工作队伍和应急预案情况,落实企业人员管控情况,执行厂区消毒措施情况,及疫情防控宣传情况进行督查。向企业发放防控知识明白卡和《致复工企业新冠肺炎防控的一封信》,确保复工期间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截止目前督查督导复工复产企业104家,下发整改意见260余条,同时下发督导问题清单通报4期,文件通知1份。

阜阳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将按照科学规范、精准防控、有序高效的要求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的督查督导,跟踪医疗机构落实整改措施,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切实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规范开展诊疗活动。同时将会继续对辖区重点公共场所、复工复产企业和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阜阳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2020年327